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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调解员会议召开

2025-12-25 17:28:22


12月20日,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调解员会议在协会会议室隆重召开。郑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国俊,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马晓洋出席,协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曾延锋与全体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曾延锋代表协会做会前动员并指出,申请成立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协会站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发展问题、统筹党建加业务融合、构建和谐行业关系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凝聚法治力量服务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化解矛盾纠纷所做出的科学决策,是市司法局、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对净化行业的高度重视,希望全体参会调解员能够形成共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调委会第一次全体调解员会议的胜利召开作出贡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议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9名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委会全体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通过了张志立为调委会主任委员,石国春、刘丽君为调委会副主任委员。

马晓洋代表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对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调解员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新当选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和调解员表示热烈祝贺,她同时指出,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重要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有利于化解行业矛盾纠纷,有利于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其对调委会工作提出希望与要求:一是要坚持人民调解的基本属性、基本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与公正性,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打造好“调委会+服务方+相关部门”的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努力建设成更加便捷、更加专业、更加有温度的调解服务组织。二是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补齐制度短板,用制度作约束,以制度作衡量,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彼此衔接、协调配合、执行有力的制度链条,以制度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全过程。三要不断加强调解员的培训管理,打造一支理论过硬、专业突出、热情奉献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不断提高宣传力度,讲好人民调解故事,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参谋助手,共同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发展,为郑州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国俊代表市科协对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调解员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新当选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和调解员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指出,当前,正值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时期。在此背景下,召开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调解员会议,意义非凡,这是我市空气净化行业“以法治服务保障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新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他同时指出,一要不断强化政治引领。调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把党的精神落实到协会的各项工作中。二是加强法治宣传。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弘扬企业家精神,共创守信重质、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形成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排查化解,持续提升调解效能。最大限度把行业风险隐患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创新服务模式。要努力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打造好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党员金牌调解员”服务。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专业调解技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行业惯例与公平正义,力求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更要及时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报送相关调解结果,形成具有协会特色、行业特色的调解工作经验,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明行业、善沟通、守公正”的高素质专业行业调解员队伍。调委会要努力做行业纠纷的“化解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和和谐关系的“促进员”,在市司法局、管城回族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为平安郑州、法治郑州建设贡献协会力量。

会议还听取了调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所做的廉洁履职工作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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